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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福建职工大学的批复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摘    要:省教育厅:你厅《关于撤消福建职工大学的请示》(闽教发2008]14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经研究,同意撤消福建职工大学。

关 键 词:人民政府  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工大学  教育厅  学校设置  同意  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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