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必须树立公共行政新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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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熙瑞. 我国公务员必须树立公共行政新理念[J]. 新视野, 2000, 0(4): 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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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熙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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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教研部 北京市 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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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念的更新,决定着一切改革措施的提出、制定与执行。我国公务员理念的更新,则决定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进行的四次机构改革尤其是前三次改革的进程,虽不能说在某个怪圈内徘徊,但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极大努力,可说是步履艰难。究其原因,无不与我国公务员的观念有关,尤其与他们公共行政理念没有完全树立有关。因此,在我国公务员中,普遍实现从行政管理理念向公共行政理念的转变,是当务之急。 一、行政管理理念隐含的缺失 行政管理的本意是什么?行政,在我国古代是指推行政务。《左传》中即有“行其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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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ivil service of China must set an idea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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