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产权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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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洪涛,李小爱. 试论知识产权法律援助[J]. 电子知识产权, 2003, 0(9): 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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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洪涛 李小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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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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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首家法律援助机构于1992年诞生在武汉,111年后,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构也在武汉宣告成立。面对知识产权法律援助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应予以关注和思考,共同促进其蓬勃发展。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制度的萌生及其意义所谓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是指有关援助机构或者服务机构对有特殊困难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组织等提供知识产权申请、诉讼代理和咨询等服务,并根据情况减收或免收服务费用的活动。2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对弱势群体予以经济上一定照顾的规定,可以追溯到1985年1月19日发布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0条之规定“个人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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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 援助人 受援人 公共基金 援助项目 |
On the Legal Ai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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