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必须坚持和保证 |
| |
作者姓名: | 徐四光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 |
摘 要: | 我国是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工人阶级在我国既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这应该是不容置疑的常识问题。正如江泽民同志1995年12月25日在甘肃视察时指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写进《宪法》的。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现在,我们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必须坚定不移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在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和主人翁地位永远不能变。这是根本的政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