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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公诉问题评析
作者姓名:邢永杰  侯晓焱
作者单位:1. 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100040
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研究》(
摘    要:立法没有规定撤回公诉制度,但司法解释对这一制度予以了规定.司法实践中,撤回公诉的主要原因来自证据方面,公诉证据标准难以精确把握、实质性公诉审查缺位、案外因素影响起诉决定等因素会导致少数已诉案件无法定罪.刑诉法修改后,控辩对抗的增强、证人出庭力度的加大、非法证据的排除等变化也增加了案件处理的变数.诉讼经济、传统文化、考评机制等原因,又使得一定时期内不可能用无罪判决来处理全部无法定罪的案件,而只能以撤回起诉作为并行方式.对撤回公诉予以程序规则,是检察机关有效应对质疑的重要路径.

关 键 词:撤回公诉  证据不足  无罪判决  正当程序  刑诉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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