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公诉问题评析 |
| |
作者姓名: | 邢永杰 侯晓焱 |
| |
作者单位: | 1. 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100040 |
| |
基金项目: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研究》( |
| |
摘 要: | 立法没有规定撤回公诉制度,但司法解释对这一制度予以了规定.司法实践中,撤回公诉的主要原因来自证据方面,公诉证据标准难以精确把握、实质性公诉审查缺位、案外因素影响起诉决定等因素会导致少数已诉案件无法定罪.刑诉法修改后,控辩对抗的增强、证人出庭力度的加大、非法证据的排除等变化也增加了案件处理的变数.诉讼经济、传统文化、考评机制等原因,又使得一定时期内不可能用无罪判决来处理全部无法定罪的案件,而只能以撤回起诉作为并行方式.对撤回公诉予以程序规则,是检察机关有效应对质疑的重要路径.
|
关 键 词: | 撤回公诉 证据不足 无罪判决 正当程序 刑诉法修改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