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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溺亡,少年有“则”
作者姓名:晏燕
摘    要:盛夏到来,游泳渐渐火爆了起来。然而,对于湖南省会同县年逾四十的赵杰和王秀兰夫妇来说,游泳在他们心中留下的是挥之不去的痛苦记忆。2012年夏天,他们的儿子赵小军,在受邀到村边的小溪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中年丧子甚悲凉,f也1门把同去游泳的两个少年及其父母告亡法庭,要求他们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关 键 词:少年  “则”  同伴  赔偿责任  游泳  会同县  湖南省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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