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七旬孤寡老人诱奸五龄女童
引用本文:姚剑,马华炎.七旬孤寡老人诱奸五龄女童[J].法制与经济,2008(7):38-39.
作者姓名:姚剑  马华炎
摘    要:2008年2月,经广西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容县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李富(化名)以强奸罪处以六年有期徒刑。此案在当地引起了关注,因为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李富今年已经70岁并且是个孤寡老人,而他诱奸的小红(化名)却只有五岁,是个留守儿童。七旬孤寡老人两次诱奸五龄留守儿童,虽然此案最终以李富领刑六年划上句号,但其中引发的问题足以发人深省。

关 键 词:孤寡老人  犯罪嫌疑人  女童  留守儿童  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