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要约收购的概念解读
作者姓名:李霞  马向红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政法干部学院 副教授 250100,250100
摘    要:一、立法例上的考察 美国是世界上公司收购活动最频繁、最活跃的国家,上世纪60年代后,要约收购由英国传入并逐渐成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主要方式,但法律却没有明确要约收购的涵义。杜克大学法学院的Deborab A.Demott教授称:“在美国,规范收购(Take over,Acquisition)的联邦法律提到的是Tender Offer,但他并没有对这一术语作出定义。习惯上,一个Tender Offer被理解为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