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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中政府对私人财产的“征收”和补偿
引用本文:张利宾.美国法律中政府对私人财产的“征收”和补偿[J].中国律师,2007(8):89-91.
作者姓名:张利宾
作者单位:美国贝克博茨律师事务所
摘    要:美国法律中的"征收"既是一个财产法的问题.也是一个宪法的问题。从宪法角度看,征收所依据的是政府享有的政府征收权(eminent domain),它和完法所保护的公民对其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如何解决这种冲突是美国财产法的重要内容。在完法层面上,美国法律对私有财产涉及两方面的规定:一方面是对私有财产给予宪法的保护,这主要体现在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Due Process Clause),即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未经正当程序不得被剥夺;而另一方面,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征收条款"(TakingsClause)规定,政府在给予公平的补偿(just compensation)的情况下,为公共使用的目的有权力征收私有财产。实施征收行为的可以是各级政府,在某种限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行使公共或政府职责的私人公司。

关 键 词:美国法律  征收权  私人财产  政府  私有财产  财产法  宪法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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