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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行为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位置
作者姓名:许晓琪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    要: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是德意志法系最具特色的制度特征之一,由于物权和债权的不同特性,由此也衍生出了各具特色的规则。其中,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区分即为著例。物权行为制度自其诞生之日起就饱受争议。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民法学的复苏,在民法的制定过程中,学者们对物权行为的态度也各执一词。《物权法》的颁布似乎对物权行为制度的引进与否作出了回答,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仍需对这一重要问题进行理论探讨。

关 键 词:物权行为  理论争议  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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