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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废旧金属、废橡胶购销调拨问题的通知
摘    要:废铜、废钢、废铁、废铅、废锡、废铝、废镍、废橡胶等废旧物资以及可用的机械设备,都是工业生产必需的原材料,为保证本省工业生产的需要,对这些物资的收购、分配和调运,必须加强管理。为此,特作如下通知,希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执行:一、1958年上述废旧物资的收购计划,本会已以会计字第428号通知正式下达,各地应即督促主管商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完成及超额完成收购计划。二、今后这些物资除按计划上交国家外,省内各部门、各地区的需要部分均应经省计划委员会进行统一平衡分配,并报经本会批准后,由商业厅组织供应,在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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