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
引用本文:赵河山.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J].人民司法,1995(12).
作者姓名:赵河山
作者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编辑同志:我们在实践中遇有这样一起案件: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对子女及家庭财产也作了处理。数月后,一方再婚,另一方反悔诉至法院,以当时头脑简单为由...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