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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已经2008年10月17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7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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