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执法协商的程序约束 |
| |
作者姓名: | 游钰 |
| |
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厦门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反垄断执法规范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122101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用事业反垄断利益冲突与协调研究”(项目编号:11BFX057)的资助 |
| |
摘 要: | 反垄断执法协商是一种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的制度安排。对反垄断执法协商进行程序约束有利于保障相对人参与、防止反垄断执法权滥用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执法协商程序约束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协商进程的透明性、程序参与的充分性和纠纷处置的有效性。我国《反垄断法》确立了经营者承诺制度,但该制度存在披露规则缺失、程序参与缺乏保障、纠纷解决程序不明等不足。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我国应当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承诺评论制度,同时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
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执法协商 承诺 程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