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十年来,我国涉外经济领域的立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历史性变革。综观这一变革进程及其现状,喜忧参半,喜的是,自1979年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来,已陆续制定和颁布了二百多个涉外经济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外商投资活动无法可依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已渐趋缓和;忧的是,法出多门以及立法的盲目性、随意性使一些领域的法律多和滥,从而影响了法律的稳定性、适应性及可操作性,削弱了现有立法的总体效应。这种有法难依的状况很可能使三资企业的发展速度日趋缓慢。本文拟结合上海地区部分三资企业经营活动的实践,对外商投资活动有法难依的成因扼要加以析述,并就如何消除有法难依现象略陈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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