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凸显五大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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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尤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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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4月27日下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主要有以下五大亮点:———公务员的范围更加明确。“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可以说“不”。“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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