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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的结果加重犯
引用本文:袁建伟.共犯的结果加重犯[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3(2):45-48.
作者姓名:袁建伟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摘    要: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因而刑法规定加重刑罚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的本质应当立足于危险性理论,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范围与刑罚。基于这种理解,行为人针对基本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下,共犯也就构成结果加重犯,一般情况下也要对加重结果负责。但是,如果行为人确实难以认识加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或者采取一定措施消除了其行为对加重结果的因果作用,则不应当要求其对加重结果承担责任。

关 键 词:结果加重犯  共犯  危险性  加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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