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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进乡村”工程为载体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引用本文:黄斯.以“法律进乡村”工程为载体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J].特区法坛,2007(4):9-9,35.
作者姓名:黄斯
作者单位:琼海市人民法院
摘    要:2006年5月份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紧密结合琼海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坚持学习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理念教育  载体  工程  乡村  法律  新农村建设  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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