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进乡村”工程为载体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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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斯.以“法律进乡村”工程为载体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J].特区法坛,2007(4):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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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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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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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5月份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紧密结合琼海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坚持学习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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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理念教育 载体 工程 乡村 法律 新农村建设 审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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