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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民间法律规则考析——以“书约”为例
作者单位:;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摘    要:传统社会有耕读传家的传统和敬惜字纸的风俗,这两点恰好使爱书、护书成为众多家法族规、乡规民约的必书条款。明清时期藏书业发达,涉及藏书和书籍流通的家法族规、行业规约大量出现,并形成"书约"这种现象。一些以藏书为业的个人、家族逐渐将家法族规、乡规民约关于爱书、护书的一般义务规定提升为单独和专业性的善藏、善守之约,在藏书业界也出现书籍收藏、流通等方面的合约规定。"书约"的出现,丰富了民间法律规则的形式和内涵,是考察民间"公""私"观念的独特视角。在近代私权观念传播大环境下,众多私人封闭式藏书楼却纷纷向现代公共图书馆转型。"书约"开始退出民间法律规则体系,被更具开放性、公益性、现代性的图书章程制度取代,当中的"化私为公",也是民间法律规则向现代转型的一个缩影。

关 键 词:书约  民间法律规则  礼法  章程

On the Nongovernmental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huyu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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