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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1.上海政法学院
摘    要:建设法治政府特别是治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尤其是产业政策的公平竞争性审查,要求政府必须加强针对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与市场耦合。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建设应当通过责任威慑、名利激励、技能帮扶和社会督促这些路径共同推进,它们分别是基于违法成本理论、行政激励理论、竞争倡导理论和信息公开理论的应用设计。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建设应当采取实质审查加合理原则的标准,政府干预的合法性尺度设置必须兼具内容合理,政府干预的合理性边界划定应当以弥补市场失灵为限。竞争评估是行政行为竞争合规的工作重点及难点所在,除了操作流程外,在相关市场的界定、竞争影响的考察与合理程度的分析方面,很多内容都需要进行全新系统化制度构建。

关 键 词:政府干预  市场影响  资源配置  竞争合规

On the Competition Compliance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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