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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护投资者为最高利益
作者姓名:林海
摘    要:股灾催生的监管者与英国证券行业自律为主的传统相似,在1970年代以前,香港的证券和期货市场不受政府监管.只靠香港交易所和行业协会制定规则,进行自律监管.直至1973年~1974年间,香港爆发股灾,港英政府才制定证券期货业的规管法例.当时执行有关法例的,是两个非官方的监察委员会,分别负责监察证券及期货交易事宜.政府内部只成立两个办事处,分别为两个委员会处理行政事务.此后十年,虽然香港与国际证券及期货市场均迅速发展,然而监管架构大致保持不变,直到1987年,股灾再次爆发.

关 键 词:投资者  香港交易所  证券期货业  监察委员会  利益  保护  政府监管  期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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