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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斩白鸭”害木
作者姓名:东方明
摘    要:北洋时期的大理院,基本沿袭清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大理寺改组的大理院的路数,仿效西方司法独立,其职权为“解释去律,监督各级审判”,与清朝不同的是,该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级别的审判机关——相当于最高法院(后于1927年被南京国民政府改为“最高法院”)。

关 键 词:清查  南京国民政府  最高法院  审判机关  1927年  北洋时期  司法独立  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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