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钦州学院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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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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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钦州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6]3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钦州学院,同时撤销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二、钦州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实行自治区、市(钦州市)共建,以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三、钦州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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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 学校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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