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乡贤作为新时代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主体,通过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公益慈善事业、基层建言献策等方式融入乡村治理体系,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时代意蕴,成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助乡兴促共富的重要力量。温州新乡贤工作遵循“不建机构建机制”的原则,通过“选举+协商”模式彰显出“乡贤型”村干部的鲜明特色,与乡村软治理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相契合,形成丰富的新乡贤助力共同富裕的地方实践经验。由于新乡贤“局外人”身份标签,乡贤组织与村“两委”的职能定位模糊,在共富路上新乡贤作用发挥渠道有限。通过“搭建组织平台—拓展社会资本—长效保障机制”模式,化解新乡贤群体的身份界定和体制认同难题,为新乡贤深度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提供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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