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检察监督模式改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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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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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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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天津市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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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肩负着对刑罚执行、劳动教养决定执行和监管场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职责.当前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以派驻检察制为主,巡回检察制为辅的监督模式.实践中,派驻检察制与巡回检察制存在各自的优势与弊端.改革监所检察监督模式,应当针对制约监所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遵循监所检察工作实际,围绕监所检察权的运行特点,在加强与规范派驻检察的同时,增设上级巡回检察,扩大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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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所检察 监督模式 派驻检察 巡回检察 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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