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成———边沁的法律概念的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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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延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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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 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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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尹好鹏副教授主持的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理论研究》(CLS-B1003);刘泽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法视野下的政府管理与高校自治》(09BFX015);陈庆博士主持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古典自然法思想研究》(SWU1109004)的阶段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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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边沁的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这一定义是其价值追求与逻辑推演的结果,经解释性研究而展放出边沁创立这一定义的整体思想框架,即边沁以安全、生存、富裕、平等为价值序列体系;依据经验主义本体论,反驳了自然法与自然权利的虚有性,确定了快乐为立法追求的根本目标,进而,以其价值序列体系与功利计算方法来推导出他的主权者,以道义逻辑推导出命令,最后推导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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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值序列体系 功利主义 本体论 主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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