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刑事责任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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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练继祥 彭春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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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练继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彭春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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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共同犯罪”一节共有五条,可以看出,共同犯罪的构成是开放式的规定,但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却是封闭式的规定,只有四种类型: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及其刑事责任,胁迫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不存在其他类型的共同犯罪人和刑事责任。显然,要确定每一个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首先要对所有的共同犯罪人作出分类,确定他们要么是主犯,要么是从犯,要么是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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