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行为·形式违法类型说之提倡——基于中国刑法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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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立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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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九江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江西33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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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成要件行为类型说、违法类型说、违法·有责类型说都存在不足。行为·形式违法类型说认为,构成要件是决定违反刑法(即违反刑法禁令或命令)的行为类型之所以为该行为类型的事实特征组成的有机整体;承认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自然行为(裸的行为,未经刑法评价的行为)符合某个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确定该自然行为属于该种行为类型,推定该行为具有形式违法;成立形式违法排除事由时,推翻之前的推定,确定该行为不具有形式违法;不成立形式违法排除事由时,确定该自然行为具有形式违法。行为·形式违法类型说继承了之前学说的合理成分,弥补了之前学说存在的不足;所提供的构成要件的精确定义决定了其精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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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成要件 行为·形式违法类型说 行为类型 形式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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