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如何衔接《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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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粤兴.《监察法》如何衔接《刑事诉讼法》[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28(6):6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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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粤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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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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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存在衔接硬伤,实践中,刑事调查权与检察权呈现纵向结构关系,被调查人、被告人权利保障受限,以审判为中心的导向不明,"声东击西"的做法已经出现。适时调整立法,进行理念上的纠偏和行为上的纠偏,才能实现两个基本法的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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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调查权 监察法 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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