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摘    要: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山西大学u法定代表人:彭方挥,该校校长。委托代理人:徐冲,北京市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贾莲凤,该校科研处教师。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山西省科林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法定代表人:左耀太,该中心主任。委托代理人:李京生,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邓东东,山西省太原市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原审第三人:山西省环境保护局。法定代表人:杨季春,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吕步云,该局计财处处长。上诉人山西大学与上诉人山西省科林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科林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