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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严禁收取学费滞纳金
摘 要:
教育部网站通过政策咨询栏目答复学生提问时表示,高校严禁收取学费滞纳金。教育部答复称,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向逾期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收取滞纳金,已收取的滞纳金必须退还学生,确实无法退还的,必须上缴财政。教育部同时指出,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按时缴纳学费是高校学生应尽的义务。
关 键 词:
高校学生
教育部
滞纳金
学费
严禁
非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提问
省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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