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军事舰艇、政府公务船对海商法适用之比较研究
引用本文:胡辉.军事舰艇、政府公务船对海商法适用之比较研究[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3(1):21-43.
作者姓名:胡辉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海商法研究生
摘    要:海商法是调整海上商业活动的法规,军舰和政府公务船则从事公务活动,并不是从事海上商业性活动。一般来说,它们不受海商法的限制。本文拟从军舰、公务船在特有情况下介入海事纠纷后,如军舰与商船发生碰撞;军舰与商船发生救助时是否享有救助报酬;以及军舰与商船碰撞后或救助后是否享受责任限制的问题,

关 键 词:军事舰艇  政府公务船  《海商法》  法律适用  海事纠纷  责任限制  准据法  国际私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