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企业的性质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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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春敏 刘文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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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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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民族大学"985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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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的性质决定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内容,私有企业的性质与国有企业的性质不同,决定两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内容也不同。对国有企业的性质的分析,最终应落实到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层次上分析。国有企业的矛盾,是多层次的,但其主要矛盾,还在所有权主体与占有权行使机构的矛盾,其他各层次矛盾,都是由这个主要矛盾决定并制约的。国有企业的主要矛盾的变化导致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变化。当前的国有企业需要承担下列社会责任:中国工业化起飞的主干、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中国国防力量的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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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性质 所有权 社会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7)12-008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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