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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意识的培养
作者姓名:海蛟
作者单位:四川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一、侦查的特点1.侦查本质的社会性。侦查因犯罪而存在,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这就决定了侦查本质的社会属性。现代犯罪学研究认为:犯罪以人的社会活动为基础,是侵犯他人利益的一种社会行为,人的自然活动(孤立的个人活动)不涉及犯罪。侦查是与犯罪尖锐对立的一项活动。从哲学的角度讲,他们共同构成矛盾的统一体,其同一性就在于他们共同存在于社会活动中,同属于社会现象。从侦查本身来看,侦查是对犯罪人及其反社会的行为进行侦查,离开了社会环境或社会条件,侦查本身无从谈起,更无从开展。侦查本质的社会性要求侦查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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