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形势下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的主要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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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希臣,李运昌.试论新形势下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的主要对策[J].中国司法,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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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希臣 李运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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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劳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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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要问题 (一)劳教人员的构成成份日益复杂,加剧了场所的不安定因素,主要表现在: 1、负案在教人员增加。这部分人中有的身负大案要案,有的是因其他案件被通缉的逃犯,有的是监狱里的脱逃犯。他们隐蔽性、伪装性较强,虽然被劳教,深知不是最后处理结果,整天提心吊胆,思想极不稳定,一有风吹草动极易铤而走险。可以说,这部分劳教人员的存在,时刻威胁着干警人身和劳教场所的安全。 2、流窜作案人员上升。就河南的情况看,目前全省收容的劳教人员来自全国28个省(市、区)。这部分劳教人员的共同特点是:从一个地方流窜到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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