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仲裁机构的去行政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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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芬芬.浅议我国仲裁机构的去行政化问题[J].法制博览,2013(3):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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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芬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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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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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仲裁法》第十四条从法律层面上确定了我国仲裁机构的性质——独立性与民间性。然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至今,仲裁机构仍具有很强的行政化色彩,并且有强化趋势。修改《仲裁法》已是当务之急。在探讨如何修改《仲裁法》的过程中,理论界与实务界十分关注仲裁机构如何去行政化的问题。本文将在解析仲裁机构行政化具体表现的基础上,提出去行政化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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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化 民间性 独立性 去行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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