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评议 ,是地方人大在实践中探索、总结的一种监督形式 ,也是过去五年地方各级人大运用频率最高的一种监督形式。其成效是非常显著的。不少地方还制定了地方性法规 ,使评议规范化、制度化。但从总的来看 ,目前这项工作仍处在探索阶段 ,有些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一、关于评议的法律依据问题评议作为一种新的监督形式有无法律依据 ?这仍是困扰人们的一个实际问题。地方人大的同志普遍感到 ,由于法律对评议没有具体规定 ,故而开展起来底气不足 ,放不开手脚 ;而一些“一府两院”的同志认为 ,没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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