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法律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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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爱群.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法律特征[J].中国律师,199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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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爱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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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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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宣布,在1996年底前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项下可兑换,据此,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已进入具有决定意义的阶段,它标志着我国已接近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款及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对此,立法方面,1996年1月8号国务院第们次会议修改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下称条例)。1996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的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等,标志着外汇立法已进入一个新阶段,但有条件兑换到自由兑换及经常项目可兑换到资本项目可兑换,既需要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条件,更需要完善的立法条件和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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