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堕落,他踏上毁灭之路——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贪污受贿案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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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玄洪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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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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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0月9日,唐山,秋高气爽。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一个平常的日子。但对于身陷囹圄的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来说,可是非同寻常的一天。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受贿、贪污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他受贿人民币676万元、美元16万余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2967万余元,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此他提起了上诉。从那时起,他就在等待一个最终的结果。这天上午,结果出来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李真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其死刑的判决。这意味着,一旦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他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年仅41岁而且健康的他听到判决,双腿抖了一抖,开始为自己的生命倒计时……一位32岁升任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35岁晋升为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曾踌躇满志,幻想“成为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的年轻人,如何走上这样一条万劫不复的毁灭之路?他又是如何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参与查处此案的办案人员,查阅了有关李真案的大部分案卷,并于2002年7月11日在天津蓟县看守所采访了李真本人,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他走过的一条机遇多于努力,投机多于奋斗,索取多于奉献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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