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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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昂. 论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构建[J]. 法学杂志, 2016, 0(9): 9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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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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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北京 10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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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试点时期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具有四个主要特点,即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轻处理、公检法司四机关联动案件办理以及以司法公正实现为基石.速裁程序是区别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新的程序类型,理论界与实务界对速裁程序的价值、适用范围、审理方式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建构应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需要,符合多元价值目标要求;应做到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有机衔接,形成刑事诉讼程序体系;应切实保障当事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并遵循刑事诉讼规律和基本的刑事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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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速裁程序 刑事速裁 试点 建构 |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riminal-Speed Cutting Program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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