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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全民健康保障法》及其对我国医疗保障立法的启示
引用本文:满洪杰. 泰国《全民健康保障法》及其对我国医疗保障立法的启示[J]. 法学论坛, 2016, 0(4): 140-150
作者姓名:满洪杰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2年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新医改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制化研究——以山东省为对象》(12DFXJ02)的中期成果:本文主要资料来源于作者在泰国开展的相关调研.
摘    要:泰国《全民健康保障法》为我国的医疗保障改革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该法立足于泰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为所有国民提供了普遍的免费医疗保障.该法所建立的全民健康保险计划以一般税收作为资金来源,通过医疗资金管理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分离,以及按人头付费的方式,控制医疗成本.该法满足了全民的健康需求,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获得性,促进了健康权利保障的平等性,保障了国民避免因病致贫的权利.我国的医疗保障改革应以公共税收作为全民医保的主要经费来源,以无差别的全民医保保障医疗权利的平等性,同时必须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

关 键 词:泰国  《全民健康保障法》  医改  健康权利  立法

The National Health Security Act of Thailand and Its Experience to the Health Security Legislation of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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