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谈“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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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锋,赵芳.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谈“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07,9(1):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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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锋 赵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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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广州,5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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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同志力倡社会主义荣辱观八个方面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是现在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在全体公民中牢固地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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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荣辱观 法治国家 建设 |
文章编号: | 1009-6922(2007)01-50-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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