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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谈“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引用本文:刘锋,赵芳.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谈“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07,9(1):50-51.
作者姓名:刘锋  赵芳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广州,510630
摘    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同志力倡社会主义荣辱观八个方面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是现在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在全体公民中牢固地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作用和意义。

关 键 词:荣辱观  法治国家  建设
文章编号:1009-6922(2007)01-50-02
修稿时间:200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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