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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权与私权平衡下的中国物权法
摘    要:申卫星在《当代学法》2008年第4期撰文认为,《物权法》乃是保护权利人物权、规范财产秩序之法,然因物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现代财产所有权社会化的结果导致《物权法》中蕴含了大量的属于公法范畴的强制性规范,使得物权相较于其他私权而言更容易受到以保护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公权力的干涉和限制。

关 键 词:《物权法》  公权力  私权  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  平衡  所有权社会化  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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