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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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旌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注意做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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