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狠心情妇夺人双眼
摘    要:2001年6月15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2年春节前至2000年春节前,陈子龙在任原淮安市市委书记、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60人133次贿赂,所收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4.2万元。因其归案后能主动供述案件事实,酌情从轻处罚,决定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人民币;追缴陈子龙违法所得45,26万元.

关 键 词:供述  一审  从轻处罚  没收财产  判处  追缴  案件事实  人民币  收款  春节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