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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例教学法
引用本文:刘金祥. 论案例教学法[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02, 0(3): 61-64. DOI: 10.3969/j.issn.1672-9285.2002.03.013
作者姓名:刘金祥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
摘    要:案例教学法注重归纳推理,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进行法律教学、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并已为实践证明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处于成文法法律体系中,倾向于讲授为主的教学法,重在演绎推理.在我国的法律教学中,如何有效地借鉴案例教学,从我国的国情与法学院的教学实际出发,笔者认为,应在总体上以讲述方法为主,案例教学为辅,两者相互补充,以求培养适应21世纪需求的法律新人才.

关 键 词:法律教学  案例法  归纳推理

On Case-Teaching Approach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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