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的权力——陕西省交通管理局原局长郑生武滥用职权、受贿案扫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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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权王军,任静.错位的权力——陕西省交通管理局原局长郑生武滥用职权、受贿案扫描[J].大特区党风,2002(8):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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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权王军 任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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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3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宣判.被告人郑生武犯滥用职权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受贿赃款4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此刻,这位昔日身居高位,如今沦为阶下囚的郑生武低下了他那曾经不可一世的头颅,不得不面对正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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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 没收 受贿案 赃款 刑事审判 被告人 判决 受贿罪 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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