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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位的权力——陕西省交通管理局原局长郑生武滥用职权、受贿案扫描
引用本文:权王军,任静.错位的权力——陕西省交通管理局原局长郑生武滥用职权、受贿案扫描[J].大特区党风,2002(8):24-26.
作者姓名:权王军  任静
摘    要:2002年3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宣判.被告人郑生武犯滥用职权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受贿赃款4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此刻,这位昔日身居高位,如今沦为阶下囚的郑生武低下了他那曾经不可一世的头颅,不得不面对正义的判决。

关 键 词: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  没收  受贿案  赃款  刑事审判  被告人  判决  受贿罪  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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