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诉讼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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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讼诉费见于西周时期。据《周礼》规定,起诉时要交纳诉讼费,否则不予受理,或被认定为“自服不直”,民事诉讼要充“束矢”(一百枚箭)作为诉讼费。以“矢”表示正直的意思。刑事诉讼要交“钧金”。“钧”,重量单位,30斤为钧;“金”,黄铜。以铜作为诉讼费,表示坚固的意思。西周法律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一方面是作为官府的一项收入;另一方面是防止“滥讼”。如果起诉不实.就把诉讼费没收入官,以此起到惩罚的作用。而对刑事方面的诬告,则要追究诬告者的刑事责任,对受冤者还要给予一定赔偿。在此意义上,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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