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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以人为本确立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引用本文:郭柏林.把以人为本确立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4):6-7.
作者姓名:郭柏林
作者单位: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河南郑州450011
摘    要:公安机关开展学习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应当明确以什么为根本原则来指导公安工作的问题。要明确这一问题,就要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的任务。《人民警察法》第2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可以看出,公安民警的任务有三项:一是维护国家安全:二是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三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公安工作  以人为本  《人民警察法》  社会治安秩序  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  公安民警  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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