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务员法》对官僚制的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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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晓莉.试论《公务员法》对官僚制的突破[J].法制与社会,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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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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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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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公务员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干部人事管理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部法律相比之前的暂行条例有较大的创新,实现了对传统官僚制度的突破,促进了政府改革和政治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本文分析了《公务员法》的创新之处和官僚制的弊端,指出了《公务员法》对官僚制的突破之处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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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法 官僚制 人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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